国际极地
南极条约
南极会议
领土要求
矿源纷争
极地UN
   
 
国际《南极条约》
国协商会议
出席国际南极研究
科学委员会会议的
中国代表团
1959年12月01日《南极条约》在华盛顿签署
出席《南极条约》特别协商
会议的中国代表团
1990年12月中国首次
南极视察团在南极
 
 
  .: 南极会议 :.

《南极条约》国协商会议(Antarctic Treaty Consultative Meeting-ATCM)。《南极条约》组织是一个政府间的官方机构,它的两个会议,即《南极条约》国会议和《南极条约》国协商会议常合而为一召开,由《南极条约》国(缔约国44个,其中协商国26个)政府派团出席。其关键之点是,缔约国与会代表可参加一般性会议和讨论,在决定重大国际南极事务时,只有协商国代表具有表决权。两会的宗旨是协商、协调和讨论、决定国际南极重大事务、听取各南极考察国的年度南极考察工作的国家报告、听取与国际南极事务相关国际组织的报告和建议、决定国际南极重大国际事务、制定南极考察政策、法律和法规,并做出相应的决定、决议和措施加以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年会,由南极条约协商国按其国家的英文拼音顺序轮流主办和作为会议的轮值主席。从1961年在澳大利亚堪培拉召开首次会议至今,已举行25次会议。该组织的秘书处设在阿根廷首都-布宜诺斯艾利斯。

2002年第27届SCAR大会在上海召开

国家南极局局长理事会(COMNAP)于1988年在澳大利亚塔斯马利亚市成立。由各南极考察国国家南极局的局长组成理事会,理事会主席任期3年,现任主席是Dr Karl Erb 。理事会下设6个工作组;1)考察队员教育与培训工作组(CEDAT),2)能源管理协调组(CENMAN),3)南极环境管理协调组(ECG), 4)理事会执委会(EXCOM),5)南极考察后勤常设委员会(SCALOP),6)南极数据管理工作组(STADM)。理事会执委会由现任主席、两名理事会成员、SCALOP主席和1名执行秘书组成,执行秘书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一般任职6年。COMNAP主要宗旨是协商、协调和讨论各国南极考察计划,开展国家间的合作考察研究,特别是在南极考察的后勤支援、船只和空中运输方面的合作,以提高各国南极考察工作的安全、效率和经济。该理事会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会议,由各国家南极局局长或由其指派的代表与会,成立至今已召开15次会议。

南极研究科学委员会(SCAR)-隶属于国际科学联合会(ICSU)下的国际组织。1958年2月在海牙成立。主要宗旨是制订与全球变化相关的南极科学考察的重大规划和计划,促进与协调各国考察研究计划的国际合作和资料信息的交换,参与南极环境保护的有关工作。委员会下设执委会,由现任主席、副主席、上一届主席和执行秘书组成。主席、副主席由大会轮换选举产生,任期4年,不可连任。执行秘书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可以连任。现任主席是Pro, Dr J Thiede(德国)在27届委员会之前,下设有8个工作组,经27届大会决定,委员会下设地球科学、生命科学和物理科学三个常设工作组,每一个常设工作组中可根据工作开展的需要,设若干个工作小组。SCAR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原则上由正式成员国轮流承办,现有正式成员国27个、非正式成员国4个,从1958年成立至今已举行了27次大会。第27次SCAR大会由中国承办,于2002年7月15-26日在上海召开。

南极环境保护委员会(CEP)--是隶属于南极条约协商国组织的下属组织。它是根据南极条约环境保护议定书第11条之规定,于1998年5月,在挪威特罗姆索市召开的第22届南极条约协商国会议上正式成立的。其全名是"关于南极条约议定书的环境保护委员会"。

在中国上海召开的中国-挪威极地科学国际研讨会 在《南极条约》国协商会议上的中国代表团 2002年7月第27届SCAR大会在上海举行 在中国杭州召开的南极国际学术讨论会

CEP主要宗旨是制订南极的环境保护计划、规定与措施,并负责该计划的实施、指导、协调、监督、仲裁等工作。委员会会议是由批准南极条约环境保护议定书的国家代表出席,现有成员国。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秘书和SCAR指派的环境专家组成。现任主席是Dr Tony Press(澳大利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与南极条约协商国会议同期举行。自1998年成立至今已开会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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